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发布,总则部分开宗明义提出了高素质干部的三大基本品质:忠诚、干净、担当。
忠诚是为政之魂,是前提;干净是立身之本,是底线;担当是成事之要,是关键。三者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只有准确把握三者之间的内在逻辑,才能做到不掉队、不迷失。
失了忠诚,就很可能是“两面人”,阳面是忠贞不贰的“好同志”,阴面是包藏祸心的“老鼠屎”;失去了干净就容易导致能人腐败,一个人不论能力多强,倘若以权谋私,行贿受贿,就是干部队伍里的蛀虫,自身腐化的同时也会腐蚀整个干部队伍;失去了担当,就会成了“庸懒散浮拖”的“太平官”,虽安分守己,不出格、不逾矩,却不思进取,贪图安逸,“平平安安占位子,忙忙碌碌装样子,浑浑噩噩混日子”,看似相安无事,实则脱离群众,动摇根基。
简言之,忠诚是魂,干净与担当是忠诚的具体体现,如同其左右手,左手“守己”,右手“攻敌”,一攻一守方能守住国家利益、人民福祉的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