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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措施整改情况信息公开
按照《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通知》要求,现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措施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天(11月29日-12月1日),欢迎公众对整改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意见反馈联系人:尹广兵电话:0874-8979476 邮箱:chylah@163.com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措施整改情况公示
措施编号 | 措施内容 | 完成情况 |
6—4 | 根据云南澜沧铅矿老厂铅矿85万吨/年采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的相关要求,完善矿井涌水排水泵站和管线,加快矿井涌水净化站建设,2021年12月底前建成投运,确保合规排放。【责任单位:中国铜业;实施单位:云南澜沧铅矿;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 1.根据云南澜沧铅矿老厂铅矿85万吨/年采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相关要求,云南澜沧铅矿2020年5月委托施工单位完善矿井涌水排水泵站和管线改造工作,2021年1月完成并交工验收;云南澜沧铅矿2020年9月启动矿井涌水净化站建设准备工作,2021年1月开工建设,8月开展调试运行工作。 2. 云南澜沧铅矿分别于2021年9月6日、11月17日委托第三方开展矿井涌水进出口水质监测,监测指标达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要求,2021年11月22日邀请外部专家、相关单位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系统稳定运行,水质达标排放。 |